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律师的执业规范绝对不允许律师对委托人作出包打赢的承诺
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律师的执业规范绝对不允许律师对委托人作出包打赢的承诺

发布时间:2014/1/1  浏览数: 1332 次  浏览字体:[ ]
  
    在与潜在委托人交流时常会被问及“律师,这官司一定能打赢吗?”或者“你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打赢这场官司吗?”每当此刻,我都会有所停顿:委托人花了钱,期望赢得官司,无可厚非啊!但是,一场诉讼,涉及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对委托人有利的基本事实;充分的证据;律师的把握诉讼的能力和技巧!还有什么?我认为至少还要考虑如下因素: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即判决所指向的社会价值是否与当前社会的观念一致,还有更重要一点:法官能否尽责?法官又能否尽职?
    法官是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总是守得住吗?2009年4月23日的“南方周末”报道:鄂尔多斯地方法院创造了“诽谤政府罪”,司法机关甘冒法律之大不讳为政府“尊严”寻求救济!4月30日,该报报道,商人丁海玉将宁夏的25名中院、高院的法官拉下水,法院成了丁海玉打官司赚钱的工具!……司法如此不堪,律师凭什么给委托人承诺?
    司法机关是法律的守夜人,但是,我们也会发现,法律有时不过是块遮羞布!执业五年来,我对“适用法律”的感受就是:大法基本不用,律师要卯足劲寻找省高院、中院对各类案件的审判指导意见,这些意见才是判断官司输赢的“指北针”,而这类意见,才体现了社会需要,政治需要或者说是和谐需要,维稳需要,唯一不是法律的需要!比如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要求不签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为何法院不受理,不支持?这是当前经济形势下“保企”的需要,但这做法显然与全国人大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相违背!但是,法律的尊严呢?法官的尊严呢?
    虽然,律师的执业规范绝对不允许律师对委托人作出“包打赢”的承诺,但是,根据现有证据、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根据我们熟谙的规则,我们起码可以对委托人透透底吧,让委托人在“投资”前对风险有个充分预期吧?
    什么时候,打官司不再是一场赌博呢?!
  友情链接  
宿迁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 宿迁离婚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沭阳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人才网 新宿人才网
中国普法网 人民法院报 交通事故律师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网 宿迁劳动保障网 宿迁市公安信息网 新浪
北京交通管理局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凤凰网 宿迁劳动律师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车辆违章查询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