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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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11/23  浏览数: 1318 次  浏览字体:[ ]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是越来越多了,同时出现交通事故的也是增多了,有时候出现这种状况也是意外,但是真正出现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些法律知识了,比如交通事故诉讼,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向大家分析一下在交通事故诉讼中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担心打官司麻烦,时间长,为了息事宁人,与肇事方了签订赔偿协议。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提醒您:如果您不了解案件赔偿程序,草率签订协议,会严重侵害您的权益,以致赔偿数额较低,事后不能再行主张。本律师团队专业处理交通事故,会在短时间内为您争取到满意的赔偿。

  二、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

  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受害人被送到医院后,因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受害人家属延误治疗,以等待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再治疗。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家属及时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事后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信息,对于外地车辆,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权利能力得到主张,判决能够得到履行。

  四、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

  对于事故发生后,在和对方协商的过程中,尤其是对方要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切勿将有关医疗凭证及诊断时医院拍摄的片子,交警部门的认定书的原件交给对方。在我们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多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受害人所有的证据都让肇事方拿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数额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保险公司又拒绝将有关证据退还。受害人手中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全时,会给起诉造成重大障碍,甚至不能立案。

  五、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

  对于有骨折或重大伤害的当事人,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有需要请联系本律师团队,我们有较好的司法鉴定合作单位,会满足您的最大需要。

  六、出院前委托律师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医院治疗时,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问题,提前准备证据材料。如果决定聘请律师,最好能在出院前和律师建立联系,在律师的指导下办理出院等手续。如果出院手续办理有问题,后期的赔偿就会少很多,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通过上面所分析的交通事故诉讼的注意事项,希望大家都能有所了解,此外,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姜亚春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汽车行驶的过程中,一定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为自已,为他人的安全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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