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货车安全隐患,整治野蛮驾驶行为,遏制货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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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货车安全隐患,整治野蛮驾驶行为,遏制货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发布时间:2013/3/28  浏览数: 1132 次  浏览字体:[ ]
  

为减少货车安全隐患,整治野蛮驾驶行为,遏制货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维护道路正常通行秩序,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公安部决定在继续强化客车安全管理的同时,自2013年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

目前我国货车保有量1900多万辆,占机动车保有量总数的7.8%,但货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约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28%。2012年货车的万车事故率比同期全国交通事故万车事故率高出1倍多。近期,山东、福建、河北等地接连发生多起货车肇事导致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我国货运机动车驾驶人以26岁至50岁的青壮年男性驾驶人为主,是家庭支柱和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货车造成的死伤事故也给肇事者家庭带来了很大不幸和困难。预防和减少货车道路交通事故,既关系到促进我国物流业的安全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也直接关系着货车驾驶人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

当前货车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道路上的野蛮驾驶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重扰乱了道路通行秩序,严重危及广大驾驶人和出行群众的人身安全,为此,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集中整治货车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驾驶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驾驶行为。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国目前还存在货运车辆安全性能较差,货运市场不规范,道路货运个体挂靠多、集约化程度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治理,在大力整治货车野蛮驾驶行为的同时,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质监、住建等部门,从源头上排查治理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对货运企业、货运车辆维修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货运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提高货运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鼓励货运企业和货运驾驶人以实际行动参与到专项治理中,主动自查自纠,落实防范措施,克服交通陋习,自觉规范驾驶行为,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野蛮驾驶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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