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3人死亡的“5·26”深圳飙车案,昨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肇事司机侯培庆提起公诉,法庭未当庭宣判。比亚迪 出租车司机的代理律师质疑肇事司机另有其人。庭审过程通过网络进行了直播。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侯培庆以醉酒严重超速驾车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导致3人死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侯培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认罪,但对起诉书中的细节有异议,认为车进入滨河路后才高速行驶,闯红灯时并没有超速。他还认为,被害人死亡是比亚迪车辆起火烧死所致。
去年飙车案事发后,曾出现肇事司机“顶包”的质疑声,深圳警方短短几天先后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车祸调查进行解释,最终证据表明不存在“顶包”现象。但在昨日的庭审中,“顶包”的质疑声再次出现。
被害人谭亚立(比亚迪出租车司机)的诉讼代理人质疑侯培庆并非真正的肇事司机,并且申请证人晏金川(事故中另外一辆出租车的司机)出庭作证。经审判长查实,该证人未经法庭允许,提前进入庭审现场旁听,因此不准许出庭作证。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称,晏金川的叙述中,侯培庆并非真正肇事司机,她申请补充侦查,并要求深圳市公安局回避。
被告侯培庆表示,在车辆撞击力度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他自己所驾驶车辆内的乘车人没受伤,比亚迪车内的人受重伤,且最后导致死者死亡的原因不是撞击,而是比亚迪车辆的起火。在最后陈述中,侯培庆说,“首先希望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能重视比亚迪车质量的问题,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我身上。”文/本报记者高淑英
新闻内存
深圳“5·26”飙车案
2012年5月26日凌晨3时08分许,一辆红色GTR(日产豪车)跑车粤BG077R在深圳滨河大道玩起了飙车,在由东往西行至侨城东路段,与同方向行驶的两辆的士发生碰撞,致使其中一辆比亚迪纯电动出租车起火,车内3人当场死亡,红色GTR车内一男三女也不同程度受伤。据深圳交警初步调查,红色GTR司机侯某超速醉驾,逃逸7小时后又到交警部门自首被刑拘。有家属质疑,被刑拘的男子并不是肇事司机。
5月30日下午4点,深圳交警局召开了第三场发布会,就最为关键的血液检验报告等情况进行通报,证实了肇事者就是侯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