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春节期间 吉林省高速公路未发生死亡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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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春节期间 吉林省高速公路未发生死亡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13/2/18  浏览数: 1310 次  浏览字体:[ ]
  

    2013年春节长假期间,吉林省高速公路车流剧增,车流总量达69万辆次,日均车流量达10万辆次。17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了解到,春节期间高速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13起,排查隐患车辆15台,全省高速公路未发生死亡交通事故。

    春节期间高速公路交通形势平稳

    “2013年春节长假是全国第二次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在假期首尾出行高峰时段日均车流量达到15至18万辆次,较平时增加50%以上。”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说,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在春节假期共出动警力3266人次、警车820台次,确保我省高速公路上未发生死亡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四项指数均下降100%,未出现交通堵塞、人员滞留情况,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据介绍,2月8日、9日和14日、15日是市民出行最为集中的两个时间段,针对可能发生的车流剧增、交通拥堵情况,高速交警调整警力部署,对所有匝道、收费站、服务区实行24小时勤务全覆盖。其间,支队机关分成7个小组、各大队保证2/3警力上路巡逻执勤。

    高速公路逢疑必查逢患必除

    “根据预案,我们把承担事故现场处置、分流疏导拥堵车辆的警力、车辆驻扎在服务区,方便及时出警和开展应急处置,力保车流高峰时段道路安全畅通。在京哈高速五里坡站口、拉林河站口、长春至范家屯段、米沙子服务区至德惠段,以及珲乌高速老爷岭段和盘道岭段,这些重点路段安排专人看守,安排救援车辆,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即堵即疏。”工作人员说,京哈高速公路长平段、长春绕城段、抚长高速长春至营城子段、珲乌高速长春至吉林段每20公里设置1台巡逻车,有效地规范了路面行车秩序。

    据了解,在春节期间,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10个,设置临时执勤点69处,共登记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5300余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13起,卸载转运超员乘客15人,排查隐患车辆15台,有效保证了节日期间道路的安全畅通。

    此外,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还在2月14日、15日开展了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保持了对酒后驾驶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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