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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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关键

发布时间:2012/11/25  浏览数: 1033 次  浏览字体:[ ]
  

  交通事故现场是交通事故发生前后过程最直观的反映,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关键。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有关人员要保护好现场,不得破坏现场。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姜亚春律师提醒:现场遭到破坏的情况下,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责任认定:第一,如果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故意破坏现场的,破坏现场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第二,如果事故现场不是被当事人故意破坏的,而是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比如由于暴雨等受到破坏,则由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可见,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较重的举证责任,如果在现场遭到破坏后,不能举出有力的证据予以反驳,那么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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