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凤翔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出台《客运驾驶员及驾校学员旁听交通肇事案件庭审实施办法》,规定凡是县域内的客运驾驶员每年必须至少旁听2次交通肇事案件庭审,驾校新培训学员要在结业考试前至少旁听1次交通肇事案件庭审,对旁听次数不够的将在办理相关年审手续时予以缓办或不准其结业。
据统计,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20日,陕西省凤翔县辖区内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081起,死亡38人,受伤256人,直接经济损失426000元,交通事故已经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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