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高速大队在12个高架桥的下桥口设立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自助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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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高速大队在12个高架桥的下桥口设立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自助服务站

发布时间:2012/1/20  浏览数: 1016 次  浏览字体:[ ]
  

  高架桥上一堵车,那是上也上不来、下也下不去。而这些拥堵多数都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而发生在高架桥上的交通事故中,近3/4都是符合快速处理的,而主动走快处的少之又少,为此,昨天,济南交警高速大队在12个高架桥的下桥口设立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自助服务站”。

  2011年以来,市区顺河高架路、北园高架路、二环东路高架路共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4745起,其中巡逻民警主动处理2448起,占51.6%;指挥中心网上巡逻发现460起,占9.7%;符合快速理赔3535起, 占74.5%;巡逻民警调解快处3530起,占99.85%;当事人快处5起,仅占0.15%,这造成高架路发生了许多本可以减少或不该发生的交通拥堵。

  1月16日起在顺河高架经四路下口、经十路下口、经七路下口、经一路下口;北园高架历山路下口、南全福上口、济泺路下口、生产路下口;二环东高架和平路下口、山大北路南下口、山大北路北下口、工业北路出口匝道的斑马线处设立“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自助服务站”。自助服务站处设立便民服务台,存放《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等服务便民物品。

  自1月16日“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自助服务站”设立以来至1月19日8时,济南市高架路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5起,其中通过大队指挥中心告知到自助服务站进行快速理赔的轻微交通事故20起,占全部事故的31%,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压力。

  在此,济南交警提醒驾驶人,如果在济南高架路发生车损轻、责任明的道路交通事故,首先相互验证一下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然后将车辆移至就近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自助服务站”,按照服务站标明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进行快速处理,这样既节省了驾驶人自己的时间,也缓解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压力。(通讯员 马涛 记者 朱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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