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9日,广州白云区京溪街犀牛路发生惨烈车祸,一辆“疯狂的轿车”连撞10人,致3人丧生(本报曾连续报道)。前天上午,肇事司机石英武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涉嫌犯交通肇事罪。
被告人被控交通肇事罪
白云区检察院以涉嫌犯交通肇事罪对肇事司机石英武提起公诉。据起诉书称,被告人石英武,今年54岁,高中文化程度,居住在事发地附近的京溪沙太路。
检察院指控称,经审查查明,2011年5月19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石英武驾驶车牌号为粤A JG97x的本田飞度自动挡小轿车,在白云区京溪街犀牛角村犀牛西路68号对出路段由南往北方向起步行驶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进入犀牛路,并先后与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及路边的杂货、水果摊档发生碰撞,造成3死7伤。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石英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白云区检察院认为,石英武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33条,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老司机怎会“油门当刹车”?
胡女士的丈夫在此次车祸中腿部粉碎性骨折,开庭当日,她也前去旁听了案件。据事发后媒体报道,车祸发生后,交警立即对石英武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未检测出乙醇含量。胡女士说,庭审时,被告人石英武也一直说他是“错把油门当刹车”。“但我们都觉得不可能。有一位死者家属的律师说,他(石英武)都当了20多年司机,以前也开过这辆车,他这样说,很难叫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