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豪饮 咬伤警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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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豪饮 咬伤警察获刑

发布时间:2011/3/5  浏览数: 855 次  浏览字体:[ ]
  

    酒驾,一个并不新鲜的话题。

  从成都的孙铭案到南京的张明宝案,酒后驾车作为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对公共安全产生的危害之大无法想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酒后驾车已明令禁止,在严厉的处罚措施下,却总有人敢于顶风作案。

  35岁的黄尹平时为人豪爽好客,与朋友聚会的时候总喜欢“喝上两杯”助助兴,他总是跟周围的朋友说:“不喝酒哪有气氛啊,不喝酒就不是朋友。”这天,黄尹十多年没见的大学同学周伟从广州到南京来出差,黄尹很是高兴,开着车到飞机场接到了周伟,在南京的几个同学在市区一家饭店等着给老同学接风洗尘。一开始,黄尹也顾忌着自己开车来的,只在边上喝喝饮料。其他的同学酒过三巡之后,情绪也起来了,就开始闹黄尹:“你平时不是最喜欢说不喝酒就不是朋友吗?我看你就是不把我们当朋友,也不是个男人。”黄尹哪经得起这样激,一时理智全抛到了脑后,立即加入了“酒精大战”。

  酒足饭饱后,一群朋友勾肩搭背出了饭店,黄尹作势就要去开车。老同学周伟拉着他说:“你喝了不少,车就不要开回去了,现在查得紧啊。”此时的黄尹已经有点晕晕乎乎的,大手一挥:“没有事情,我可是老驾驶了,这点酒还倒不了。”周伟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就看着黄尹将车子开了出去。黄尹开着车往家开,一路上倒也没有什么事情,到了长乐路和江宁路的交界口,交警三大队的民警感觉黄尹的行驶路线有些问题,就将他的车拦了下来。车窗刚摇下来,一阵酒气扑鼻而来,交警一测,果然已经达到了酒驾的程度。

  酒还没醒的黄尹看到交警就要开罚单,而且根据新的规定,酒驾一次就要被扣12分,一时之间,他急了,下来就找两位交警理论,嚷嚷着说自己没有问题。交警坚持秉公执法,急了的黄尹酒劲上来了,竟然一拳就挥向了其中一名交警,并咬伤上前阻拦的另一名交警。后经法医中心鉴定: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南京秦淮区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黄尹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黄尹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判处黄尹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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