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苏公厅〔2006〕35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11年1月24日起,在市区发展大道运河桥、运河二号桥和市府东路运河桥桥面进行测速,现将上述路段限速情况公告如下:
1、发展大道运河桥桥面,限速60公里/小时;
2、运河二号桥桥面,限速60公里/小时;
3、市府东路运河桥桥面,限速60公里/小时。
希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限速规定,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公告。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来源:宿迁交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