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在驾驶自家货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邓某突然想起自己只有C1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资格驾驶货车,于是逃离现场,并让有货车执照的司机顶包,但随后又被顶包的司机供出。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邛崃法院判决邓某交通肇事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去年6月17日中午,邓某与请的货车司机一起开货车到外地拉货,为赶时间两人轮流驾驶。在邛芦路段,正在开车的邓某避让不及,与一辆三轮车迎面相撞。邓某急忙报了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在等待交警的过程中,邓某反应过来,他所持有的C1机动车驾驶证是不能驾驶货车的,同车的高某才是有相应驾照的驾驶员,于是邓某与高某一道逃离现场。事故结果很快传来,三名伤者中,两名不治身亡,一名被送往省级医院抢救。
面对如此严重的后果,邓某知道想要逃避责任几乎不可能,但自己没有货车驾照会被严惩,而且还不能获得保险赔偿,于是邓某动员同车的高某为自己顶包。高某应允了,第二天,他走进邛崃市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当处理该案的警官告知高某,交通肇事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并逃逸的,依法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时,高某才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连忙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真相。
邛崃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认为,邓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在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清楚,交通肇事罪名成立,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鉴于邓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坦白交待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积极凑款六万余元赔付被害人医疗费、丧葬费等,认罪态度好,具有从轻情节,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成都商报讯(邛崃法 记者 曹晓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