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张某在上路行驶中,错把油门当刹车,将刚刚产后不久的年轻妈妈王女士撞死。为了逃避责任,张某撞人后竟然称自己是孕妇,后被揭穿。上周五,昌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
2010年7月14日8时40分许,27岁的女司机张某,驾驶"风神"牌轿车(经查该车号牌为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由东向西行至昌平区回龙观龙禧三街和谐家园处时,错将油门当成刹车,轿车前部将道路北侧公共汽车站内等候公共汽车的行人王某撞出,致王某当场死亡。经昌平交通支队认定,张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张某肇事后为了逃避罪责,竟然谎称自己怀孕,结果经检查,张某是个假孕妇。而被害人王某是一名教师,刚刚生产后不久,有一个襁褓中的孩子。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经查,从案发至今张某一方没有对被害人家属作出任何赔偿。最终昌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