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潜逃千里终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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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潜逃千里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0/12/20  浏览数: 996 次  浏览字体:[ ]
  

    

  中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加速逃逸,隐姓埋名,潜逃至千里之外的新疆一煤矿,心存侥幸的肇事者三个月后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12月19日,禹州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

  突发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

  2010年3月26日19时20分许,在禹州市方山镇三八厂附近加油站门口路段,驾驶两轮摩托车的彭某,在超前面一辆拉水果的三轮车时,不慎碰撞上停放在路南侧的铲车左尾,失控后往左前倾斜。此时,马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低速自卸货车由东向西行驶,为了抢道加速通过此处,由于视线较差,刹车不及,货车挂上了倾倒的摩托车。明知车轮碾过摩托车后,畏惧法律、害怕赔偿的马某无视这触目惊心的一幕,不但没有立即减速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反而加速一路向西,趁着夜色怆惶逃逸。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货车左侧车轮从被害人身上碾轧过,彭某血肉模糊,不幸当场死亡,现场惨不忍睹。

  细致查访:嫌疑人浮出水面

  经禹州市交警大队认定,马某负此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彭某负次要责任。经现场走访,也未能找到知情的目击证人,现场痕迹已无从对比,未发现有价值线索。经调取现场周边的监控设施录像资料,监控画面显示肇事嫌疑车辆无号牌,车辆特征为蓝色货车,车厢前板顶端龙门架向车头方向延伸有沿,后板分两截,上截有3根竖撑,下截有2根竖撑。通过粘贴协查通告,并在电视台播放飞播发布悬赏通告,扩大宣传方位,加大案件侦查力度,让肇事者和肇事车辆无藏身之地。同时,以现场为中心向四周延伸到方山镇全境及鸠山、花石、顺店镇的部分村庄,民警展开缜密排查、细致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排查至花石乡时,据群众反映,与肇事逃逸车辆特征吻合的蓝色低速自卸货车方山镇仅有一辆,系方山镇马庄村马某所有,有肇事重大嫌疑。为确保万无一失,通过让知情人辨认和对监控画面进行反复甄别,确为肇事车辆无疑。至此,肇事逃逸车辆及嫌疑人马某终于浮出水面。

  千里缉凶:潜逃三月终落网

  办案民警多次到马某家中进行传唤均无果而终,后据调查,已被列为网上逃犯的马某可能隐性埋名,藏匿于新疆阿克苏市温宿县博孜墩乡一煤矿。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5月28日,办案民警火速驱车数千里赶赴新疆。但提心吊胆的马某心中惶惶,已于几天前连夜逃走。

  6月10日,东躲西藏、难以安身的马某感觉风声已过,决定铤而走险,再次准备由郑州火车站逃至新疆哈密市落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列车行至巩义路段时马某被成功抓获。经审讯,肇事嫌疑人马某后悔不已,对肇事致人死亡并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人马某违法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未对被害人立即进行抢救,漠视生命,逃避责任,驾车逃逸,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12月19日,禹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内,随着主审法官敲响的法槌声,逃避责任的马某为其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通讯员:韩志华 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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