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征尘
我的朋友大陈最近做了件亏心事,交通肇事之后逃逸。
星期一的凌晨五点钟,送完顾客的大陈开着出租车离开小区。刚上公路,迎面就撞上一个正在横过马路的老头。人撞得飞出去,车子的挡风玻璃都裂了。
大陈的第一反应就是完了,然后脑子一片混乱,下意识地猛踩油门,溜之大吉。
两个小时之后,大陈交了车,回到家里,在床上昏头涨脑地想了一个上午,好几次手机响铃把他吓得激灵激灵的。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大陈才捋出了头绪。大陈心想:自己撞人的地方没有安装摄像头,现场也没闲人,只要没有人记住他的车牌号,估计能够躲过这一劫。不过想到还有一笔良心账,大陈刚刚舒展的眉头又紧皱起来。
两天之后,大陈决定去自首,他想来想去,觉得不能这么没良心。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读者也能够猜到。根据现行的法律,交通肇事视情节是可以判刑的。大陈在自首前,做了最坏的打算,把身后的事情做了初步的安排。按照普通的逻辑分析,大陈撞上的那个老头不死也得筋断骨折。
结果完全出人意料——大陈只是做了个笔录,就回家休息,准备晚上到出租车公司上班。
星期四的下午,通过派出所留下的联系电话,大陈拎着一大堆礼物,敲开了杨老师家的门。
原来被大陈撞上的那个老头姓杨,退休前是市体校的散打教练。用大陈的话讲,杨老师是真正的练家,八卦掌的传人。出事那天,大陈的车撞到杨老师的一刹那,杨老师腾空跃起,借助挡风玻璃的托劲跳到一边。大陈前脚溜走,杨老师就一骨碌从地上起来,拉着一同晨练的老伴儿,没事儿似的离开了。
让大陈感激的是,杨老师报案时,只是说自己着急过马路,没有看到车,才出的事。末了留下联系电话,希望找到开车的司机,告诉他一声自己没事,好好开车,别造成什么心理负担。
大陈在QQ日记里详细地记录了这件事。他说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怎么会相信世上真有这样的好人?杨老师给了他一次机会,一次重新提升自己良知标准的机会。大陈还提到,杨老师告诉他,习武之人先习德。不过这句话对大陈而言有些模糊,倒是杨老师的老伴儿补充了一句,说到大陈的心里去了。杨老师的老伴儿说,要“以爱己之心爱人”。
大陈把“以爱己之心爱人”写在手机壁纸上。其实他不太懂,“以爱己之心爱人”前边还有一句话,就是“以责人之心责己”。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