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宿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全国高速公路进行了重新命名和编号,我省高速公路相关标志的更换工作已基本完成,原高速公路交巡警机构的名称已不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需要进行更名。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公安交巡警机构更名的通知》(苏编办发[2010]7号)精神,全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机构名称配合全国高速公路名称的变更统一更名,我市高速公路交巡警机构京沪高速大队、宁宿徐高速一、二大队和盐徐高速大队将于10月1日统一更换新名称、启用新印章。更名后,原机构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仍保持不变,请广大驾驶人朋友做好工作衔接。
现名: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京沪高速公路大队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京沪宿迁大队
更名: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宿迁一大队
管辖:京沪高速(G2)宿迁段56.1公里
现名: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宁宿徐高速公路一大队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宁宿徐宿迁一大队
更名: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宿迁二大队
管辖:新扬高速(S49)梅花互通至宿迁南枢纽25.9公里、宿迁支线(S96)9公里,共计34.9公里
现名: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宁宿徐高速公路二大队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宁宿徐宿迁二大队
更名: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宿迁三大队
管辖:新扬高速(S49)梅花互通至淮安市界48.9公里
现名: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盐徐高速公路大队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盐徐宿迁大队
更名: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宿迁四大队
管辖:淮徐高速(G2513)宿迁段66.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