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市一辆宝马车撞倒三岁半男童乐乐,录像显示,宝马车4次碾轧男童致其死亡。乐乐家属认为司机的行为属故意杀人,但办案交警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拘了当事人,理由是:司机与乐乐家人无过节。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舆论的矛头从肇事者转向了办案交警,认为无故意杀人动机的判断失之草率,有替肇事者辩护的嫌疑。肇事司机有没有故意杀人动机,既要看当事人自己表态,更要看具体情景。四次反复碾轧,有粗心的成分,也有慌张的成分,不过,一切都应以充分的技术鉴定为准,交警不必匆忙下结论。
没有过节宿怨并不意味不会动杀机。此前就发生过多起故意碾轧致人死亡的案例,那些人之所以如此丧心病狂,主要是为了减少或逃避赔偿责任,出于“宁可碾死不要碾伤”的自私心理。正因为有先例,才会令公众质疑新沂交警的匆忙结论。
故意杀人罪同交通肇事罪之间存在巨大的量刑差异,如果办案交警轻描淡写就化解了肇事者的故意杀人嫌疑,无论如何都难以服众。正是在舆论压力下,新沂市委、市政府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向新闻媒体和市民通报“9·7”案件侦查进展情况,要求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公安机关组织精干力量彻查案件,严惩肇事者。
杭州飙车致死案之后,“70码”成为交警为肇事者开脱的代名词,现在又出现“无故意杀人动机”的开脱理由,使案件更加扑朔迷离。当然,真相的还原,既不能听当事人的一面之辞,也不能由交警匆忙下结论,而应由权威部门作出技术鉴定。如此,才能释公众之感。
江苏新沂的这起交通肇事事故对深圳也有警示意义。深圳新交规对酒驾、涂改车牌及泥头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惩治较严,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关键看执法的力度和执法是否公正。只有避免执法扭曲,消除寻租现象,使任何身份的人都不敢有侥幸心理,才能避免蔑视交通法规的行为,有效保障城市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