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如何处理
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0/9/4  浏览数: 2806 次  浏览字体:[ ]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用紧急电话向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中心控制室报告情况,告知紧急电话桩的编号、事故地点、事故状态(碰撞、翻车、燃烧等)、伤亡情况、车种,不应试图拦截车辆求助或自行在行车道上抢救伤者。

  车辆出现故障时,要把车辆移到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不要停在行车道上,也不要让乘客在行车道上停留,不要自己进行检修,应立即用紧急电话通知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控制中心。车辆无法移出车道时,应在车身后100米设置三角形的“警告标志牌”或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告诫后车。晚上以及雾天、阴天等视野不佳情况下,还须开尾灯及示宽灯。

  当发现载运货物坠落时,特别是危险品或大件货物时,要立即用紧急电话通知高速公路控制中心,不要自己搬移,以免发生危险。

  当高速公路出现阻滞现象时应随时注意可变标志牌的告示,或接受交通管理人员的诱导,不要在路肩上或紧急停车带上行驶,这样会妨碍交通警察的车辆和救援车辆的通行。 
 

  友情链接  
宿迁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 宿迁离婚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沭阳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人才网 新宿人才网
中国普法网 人民法院报 交通事故律师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网 宿迁劳动保障网 宿迁市公安信息网 新浪
北京交通管理局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凤凰网 宿迁劳动律师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车辆违章查询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