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即通常我们所说的”闯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因为,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产生交通结点,导致正常的交通流受到干扰,造成交通流的停止或者混乱,从而引发交通不畅或交通堵塞,降低路口的通过率,引发交通事故。当前,我市闯红灯的主要群体为妇女、老人和进城务工人员,他们缺乏守法意识,所以更容易在红绿灯下发生事故,甚至丢失生命。
事故回放:8月 5日9时43分,陈某(男,25岁,宿城区人)驾驶小型轿车沿市区青海湖路由东向西行驶到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路口处左转弯行驶时,与过路口的李某(女,38岁,宿城区人)相撞,致李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留下两位体弱的老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家庭失去了顶梁柱。后经调查证实,因李某过马路时闯红灯,才引发了此次交通事故。一次闯红灯违法行为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这个交通事故毁了一个家庭,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事故警示: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正确规则:行人过马路正确规则:1、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2、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3、在城市较大路口,一般设有行人二次过街设施,行人如果无法一次性通过路口,可以在行人过街等待区内等候下一个绿灯再通过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