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江宁“6.30”醉驾案元凶张明宝受审案,昨天上午由市中级法院开庭一审。
由于上午雾大,市中级法院法警早早就赶到市看守所提押张明宝。8点30分,张明宝已被押至市中级法院羁押室候审。
9点不到,包括央视在内的近30家媒体的记者就已赶到市中级法院审判区,等候验证入场。华侨路派出所也派出近10名便衣警察赶到法院审判区外,以防“6.30”醉驾案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出现意外。
9点10分,审判区大门前排起长队,“6.30”醉驾案当事人家属、媒体记者以及其他旁听人员,在被告知存放带有照相功能的手机、MP3后,凭旁听证依次通过安检门入场。
9点30分,该案合议庭3名组成人员进入二号法庭落座。年轻的审判长沈晓蓓敲响了法槌——庭审开始。
庭审张明宝
1斤白酒下肚后已无踩刹车记忆
“传被告人张明宝。”
沈晓蓓话音刚落,两名法警将张明宝带上被告人席,并按指令解开了张明宝手铐。
张明宝中等身材,短头发,身着深褐色厚上衣,外罩黄色看守所马甲,下穿深色长裤,一双布鞋。看上去表情痛苦。
核对身份后,张明宝表示不申请审判人员、公诉人员、辩护人员回避。庭审进入法庭调查程序。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轮到张明宝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时,他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表示认可。但他低声说,“当天酒喝多了,出事的那一段,至今没有记忆。”
紧接着,由控方公诉人开始发问。
公诉人:你是从何时驾车的?
张明宝:2003年起就开始摸车,2006年拿到执照。
公诉人:知不知道酒后驾车违法?
张明宝:知道,但从没想过这事。我以前酒后驾车也没被处罚过。
公诉人:你是不是常喝酒,酒量多大?事发前你喝了多少酒?
张明宝:常喝。酒量四两左右,不越过半斤。事发前的中午在单位(江宁区高尔夫南京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部)食堂,与同事喝了一瓶42度的老村长牌白酒,我大概喝了3两。由于有个朋友答应借给我20万元现金,晚上我在金盛路上的“徐州土菜馆”请客,一共9个人,喝了3瓶40度的今世缘白酒,2斤多装的50度杨梅酒半桶,我喝了近1斤,还喝了一瓶啤酒。
公诉人:喝了这么多酒,还能开车?
张明宝:喝多了,我就想回家。我家住在金盛路,离菜馆大约2000米,我对这条路熟悉,就开了。我以前也有过酒后开车的经历。
公诉人:说说事发时的情况。
张明宝:开了一段路后,我感觉碰到一样东西,不是人就是物。我本能地向左打方向避让,好像撞到了西瓜摊。我又向右打方向,只是无意识、机械地避让,后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直到听到“轰”的一声,我的车气囊开了,我这才意识到不得了了,出事了,就向右靠挂空档停车。
我下车后,看到后面跟着辆巡逻警车,这时就围上来几个人,我当时就跪了下来。后来,警察把我带到了开发区医院抽血。
公诉人:2006年至出事前,你名下的3辆车有过80次违章纪录,你怎么解释?
张明宝:我的交通安全意识淡漠,但这些违章纪录不全是我的,有一部分是我朋友借车造成的。
辩护人发问时只问了一个问题:“当时,你有没有想过去踩刹车?”张明宝回答说,“不记得了,当时是无意识操作,也许想踩刹车却踩到了油门。”
审判长也问了几个问题,其中一个问到了车速。张明宝回答说,“想不起来了。当时我连油门的轻重也已没感觉,也没有踩刹车的记忆。”他又补充说,“当时外面下着毛毛雨,车玻璃上有雨珠,但我雨刮器一直就没打开。”
发问结束后,公诉人请求播放一段由公安机关根据证据制作的三维动画,以还原事发时的情形。
视频播放过程中,旁听席上传来了受害人家属的啜泣声。此刻,张明宝低下了头,一声哀叹经过麦克风传得很清晰。
证据显示肇事车时速达90公里
控方准备了6大组证据,以证明张明宝犯下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控方出示的这些证据,张明宝本人及其辩护律师都表示没有异议。
在这些证据中,有几组引起本报深度报道组记者的注意。
其中一个是关于张明宝所开轿车的速度。公诉人在出示了交通事故检验评估意见书、轿车安全气囊感应器和诊断模块中的数据读取结果、安全气囊感应器记录数据的分析意见等鉴定结论后指出,张明宝轿车安全气囊弹开前7秒,数据记录时速是从77.2公里上升至91.7公里,说明他的车是属于加速状态行驶;油门基本是被踩到底行驶的,没有刹车印迹,轿车转速达到了4860转;从受害人被撞击弹射线路分析,张明宝轿车的时速达到90公里。
此外,张明宝自己供述平时好酒,酒后开车是常事,曾经有过喝了七八两酒从连云港驾车返回南京的经历。
公诉人提交的第六组证据,是有关事发后赔偿情况的。
公诉人说,由于案情重大,危害后果特别严重,而张明宝本人财产又不能及时、足额赔偿给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因此,江宁区东山街道先行垫付了300.78万元。
东山街道垫付之后便向江宁区法院起诉张明宝,追偿这笔垫付款。经江宁区法院调解,张明宝同意支付。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江宁区法院执行了张明宝的3处房产及银行存款,共折合人民币111.38万元。
控方证据出示完毕后,辩方也出示了一些证据,主要是“6.30”案件中两位伤者接受赔偿后,对张明宝表示了谅解,并请求法庭对张明宝从轻发落的证言。但公诉人认为这些证言并不是证据,只是意见而已,并且,公诉人指出,“6.30”案件中死亡的康伟东、郑琳夫妇的父母要求判处张明宝死刑的申请书,也随案提交给了法庭。“这难道也算是证据?”公诉人说。
庭审焦点:间接故意犯罪还是过失
法庭调查结束,庭审进入辩论阶段。
公诉人指出,张明宝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危害公共安全,却放任自己,漠视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危害后果,请求法庭对张明宝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公诉人动情地说,生命是宝贵的,我们理应善待生命。如果我们内心多一份责任、良知,尊重生命,那么群众就多一份安全感,社会就多一份和谐。
说到这里,张明宝又深深地低下了头。当审判长问张明宝有没有自辩时,张明宝带着哭腔说没有。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时说,张明宝的行为不是故意,而是过失,他的行为构成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张明宝平时酒后就常开车,此次醉酒开车是出于对自己驾驶技术的过于自信,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与故意犯罪不同,他不是明知故犯,不是积极追求损害后果的发生。另外,张明宝对社会没有恶意,没有对现实不满,不存在故意泄愤,与那种驾车冲进不特定人群泄愤有着本质的不同。
辩护人希望法庭考虑到张明宝归案后的悔罪以及表示倾家荡产也要赔偿的态度,从轻处罚张明宝。
在第二轮辩论时,公诉人答辩说,如果是追求后果的发生,那张明宝犯下的就是故意杀人罪。张明宝虽不希望出现后果,但他撞到第一个人后,继续驾车高速行驶,是任由结果发生,就属于间接故意,而不是过失。间接故意与过失的区别在于,过失是预见可能发生后果,轻信能避免;而间接故意是当后果发生后,继续放任。张明宝供述说一开始撞到人或物后,没有停车,而是做了打方向盘的相应反应,继续高速行驶,何谈轻信能够避免?因此,张明宝的主观态度就是明显放任。
经过3轮辩论,审判长宣布辩论结束,让张明宝作最后陈述。
当张明宝说“我对我的行为给受害人以及他们的家属造成的伤害说一声真的对不起”时,旁听的受害人家属突然大喊一声:“这个道歉太迟了,我们不需要这样的道歉。”
听到此话,张明宝自言自语:“出事后,我就出不去了啊。”
张明宝说:“得知今天开庭,昨晚一夜没睡好,写了一份稿子。我想告诫所有开车人以我为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以前从没做过坏事,经营上也兢兢业业,我只希望法庭能对我酌情处理,让我能回报社会,用全力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11点35分,庭审持续两个小时后,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待合议后请求审判会再作判决。
当张明宝被押出法庭时,他突然面向旁听席,泪流满面,大声说了句:“受害者家属,我对不起你们!”
受害人父母——
“赔个银行都不要,就要他偿命”
昨天的旁听席上,有4位坐在一起的老人。他们是在此次车祸中丧生的康伟东、郑琳夫妇的父母。他们特地带来两个孩子的大幅结婚照片参与旁听。
当公诉人通过电视屏幕,播放电脑三维演示的肇事现场时,目睹孩子被撞惨状的两位母亲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放声大哭。两位做父亲的,则用双手紧紧抱着自己的头,揪扯着花白的头发,用脑门撞击着前排坐椅的后背……
经法庭提醒,4位老人才稍稍控制住情绪,低声呜咽。康伟东的母亲一边呜咽着,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儿子、儿媳生前的合影照片,一遍遍地看着、抚摸着,落在上面的泪水擦去一滴,又落下一滴……
庭审一结束,老人们再次痛哭流涕。康伟东的母亲腿部有疾,身体不好,悲痛过度,无法站立。3位老人在法警帮助下把她扶上轮椅,向庭外走去。法院请来的医生闻讯,赶紧拎着急救箱跑过来。但康伟东的母亲最终还是自己振作起精神说,“我没事,只要法院重判张明宝就行了。”
在法院大门口,郑琳的父亲挂出女儿、女婿的大幅结婚照,捶着胸说,“出事前一天,我们两家还在张罗着抱孙子的事。没想到眨眼之间,他们就这么没了,孙子也没了。我们现在不要他赔钱,给个银行也不要,我们就要他偿命……”
“怎么判,他都是罪有应得”
张明宝妻子——
法庭本来给张明宝的妻子安排了旁听席,但她没有到庭旁听。
庭审结束后,记者在法院大门外的一处拐角看到了她。她在一名亲友陪同下,显得局促不安。
“我不敢去啊,他撞死那么多人,我怎么面对死者家人呢?”她说,她守在大门口,就是想在门口看一眼张明宝。
听说张明宝的妻子来了,几十名记者立即围过来。面对这么多记者,她先是左躲右藏,后来就往路上跑。
几名法警一见,急忙跑过来护送,但不少记者还是紧紧相跟。
“赶快打车离开。”法警提醒她。但一辆被拦下的出租车司机,听说是张明宝的妻子,当即摆了摆手,驾车离开了。她再次被记者围在路中间,手足无措。
“求求你们,别再逼我了,我现在的精神压力也是生不如死。我也不想他闯这么大祸呀,钱也赔了,也说对不起了,你们叫我一个做女人的还能怎么办呀。现在法院怎么判他,他都是罪有应得,我不会有任何意见……”她几乎是哭着说出这席话。
就在记者们还要继续发问时,一辆出租车过来,一名法警连忙把出租车拦下。张明宝妻子打开车门,钻进车,随车远离。
目睹此景,与不少市民一直守在法院大门口等消息的王师傅说,“张明宝一人犯法,他的妻子、家人在精神上要承担多少来自受害人家人和社会的压力呀。”
案情回放
今年6月30日晚8时许,43岁的建筑工程承包人张明宝,在深度醉酒状态下,独自驾驶苏ATH900黑色别克君越轿车,从“徐州土菜馆”沿江宁东山街道金盛路,由南向北往金盛路998号自己家行驶。
途中,他在先撞倒一名行人后,左打方向盘继续加速向前行驶,穿越路中双黄线驶入逆行车道,先后撞上一辆保洁车和两名卖西瓜摊的摊主。
撞击后,张明宝向右打方向加速行驶,在双黄线西侧附近,撞上一名骑自行车的妇女,致其被抛出约20米后坠地死亡。
张明宝仍未停车,驾车穿越双黄线驶回正常车道,在路东侧接连撞上一对年轻夫妇及一骑电动车中年男子,导致这3人死亡。其中死亡妇女怀有身孕。
其后,张明宝驾车又在华联超市附近撞上一对年轻夫妻,导致年轻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驾车撞上一辆爱丽舍轿车后,张明宝车上的安全气囊弹开,继续向前行驶437米后,停在明月港湾幼儿园门前,张明宝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张明宝醉驾案共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6辆机动车受损的后果,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关注,张明宝案因此被称之为“6.30”醉驾肇事惨案。
“6.30”醉驾案亡者名单
沈萍,女,48岁
郑琳,女,28岁(孕妇)
康伟东,男,27岁
汪云水,男,56岁
董成忠,男,25岁
“6.30”醉驾案伤者名单
张鹏,男,27岁,轻微伤
李孝影,女,31岁,轻伤
王殿福,男,45岁,轻微伤
洪宝时,女,26岁,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