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驾车超速被抓拍,泸州一男子迁怒电子眼,故意去破坏超速抓拍监控设施以发泄心中的怨气,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当场发现并抓获。日前,罗某因故意损毁交通设施且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被泸州警方刑事拘留。
车子遭闪持棍戳向电子眼
24日上午11时许,家住泸州城区江城迎晖路的罗某乘坐朋友驾驶的别克车,从大山坪往沱三桥方向行驶。飞速行驶的别克车途经酒城大道三段时,车上有人发现白光一闪,“糟了!这里有电子眼,肯定遭拍到超速了。”罗的朋友一脸担忧地说,罗主动提出下车去看看。轿车前行几百米后掉头绕过隔离带,返回电子眼所在的路段停下。
罗下车找到一截短木棍向“电子眼”走去,上前就是一阵乱戳、乱敲。发泄完心中的不满后返回车内乘车逃离现场。这一幕恰好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发现,民警当即驾车追上别克车,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
砸坏设备男子被刑事拘留
经审问,罗对故意破坏交通设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现场勘查设备损坏情况后认为,电子监控设备已明显遭到破坏,经专家评估,被砸坏的设备价值数千元。泸州警方以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对罗某予以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破坏交通设施是属于《刑法》规定中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过失造成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华西都市报)(岳建军记者陈章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