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姜亚春律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附录B《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第B.2条之规定,多等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C=Ct×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式中:C-伤者的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处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
Ia-伤残赔偿附加系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根据十个级别的伤残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附加系数分别为:
十级1%;九级2%;八级3%;七级4%;六级5%;五级6%;四级7%;三级8%;二级9%;一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