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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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2009/7/18  浏览数: 1680 次  浏览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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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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