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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及特征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一)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二)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以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四)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是出自过失。至于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来说,往往是明知故犯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