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为强化执行措施,增强执行强制力,努力提高执行效率,日前,南京市江宁法院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协助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执行协助的内容和方式。
通知要求强化协调领导,成立公安、法院协调执行领导小组,法院、公安都要建立专门联系人,形成快速反应机制。
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合力查询被执行人下落。公安机关应积极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注意协助发现、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效运用110指挥系统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妨害公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妨害清算、隐匿毁损财务账册等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将协助法院执行纳入公安绩效考核,法院对协助查获被执行人的公安民警给予适当奖励。